行动党民都鲁支部宣传秘书周长佑促请民都鲁发展局解释,是否有允许人联党及砂政盟的旗帜扎在民都鲁的中环商业中心,一个属于公共场所的地方。
“如有允许,当局就应该在旗帜上示出准证及编号,若无就应该把这些违法的旗帜撤下。”
周长佑指出,众所周知在民都鲁若要在公共场所刊登广告、布条等都必须向民都鲁发展局申请,在得到准证及准证编号后,将其编号粘贴在广告上,并缴付广告费用等才得以展示,并在指定的时限内撤下来。
他说,若民都鲁发展局允许人联砂政盟的旗帜在没有准证、编号及缴付广告费用的情况下展示,说明当局在管理上存有双重标准。
他指出,一直以来,商家或任何人若要在公共场所挂布条刊登广告都必须申请准证、缴付广告费用及贴上编号的程序后,方才得以展示。
“砂州议会尚未解散,竞选期也还未开始,我们不解为何人联党要如此急着,选举还未到却已经开始只有在竞选期间允许的扎旗工作,并在标志上打叉。人联党并非不知道这些事情,惟人联党及砂政盟却知法犯法、胡作非为。他补充,人联党及砂政盟旗帜自上周开始就在该处扎满,这些举动明显已违反了选举法令,身为执政者却无视法令做出不良示范,主张违法行为,应该罪加一等。
他指出,在疫情期间,许多国盟高官及部长们也一样的享有双重标准的特别权力,甚至把自己摆在法律之上,而人民却无奈接获一张又一张的罚单,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。难道这些国盟的高官部长都习惯了他们这种的做法吗?
“人民受够从国阵时代至今国盟数十年来的横行霸道,特别是“老板”式的政治,从国阵时期既是如此。”
周长佑强调,我国是一个以法律来治理的国家,因此必须奉行法制原则及精神。他提醒执法单位勿包庇人联砂政盟明目张胆无视法令,违反选举法令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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